2025年02月19日

统计信息中心召开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立法、标准及安全体系研究项目研讨会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08-08

2016年11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立法、标准及安全体系研究项目研讨会。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孟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司长梁金霞、基层卫生司副司长高光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建平出席并讲话。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法制司、统计信息中心、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相关专家与企业代表、课题组主要成员以及四川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相关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来自全国各地的互联网信息化专家、互联网医疗企业代表及资深法律界人士听取了课题组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国内外发展现状、服务模式、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信息安全等方面研究成果的汇报,并结合卫生计生行业本身法律、标准的规定,对课题的研究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 
  当前“互联网+”与医疗卫生领域已经逐步开始深度融合。互联网医疗作为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在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医养融合等方面正在逐步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对于缓解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供实时、便捷、优质的便民惠民服务,改善就医体验和缓解医患矛盾等方面将发挥巨大作用。同时,我国互联网医疗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行业发展缺乏有效监管,相关立法、标准与规范相对滞后,相关主体责任与义务尚未明确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经过论证,与会专家从行业监督、分类监管、立法引导、标准落实、安全防护、支付创新、医疗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专家建议,在行业监管方面,对于互联网医疗行业的认证监管制度开展研究,建立互联网医疗企业负面清单,加强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身份与资格认证;在分类监管方面,针对互联网医疗在医疗领域与健康领域的应用做以区分,并建立对应不同的监督管理制度;在立法引导方面,需要以互联网医疗发展与健康中国建设的关系为主线,结合国家在分级诊疗、医师多点执业、远程医疗等方面要求,提出具体立法建议,引导、规范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在标准落实方面,加入标准规范实施保障体系建立内容,针对标准如何制定、如何执行建立保障性政策法规体系;在安全防护方面,对数据开放与隐私保护方面内容开展重点研究,针对数据安全如何防护、隐私数据的范围如何界定、非隐私数据如何开放、开放数据如何收费等方面提出详细建议;在支付创新方面,加强互联网医疗支付制度研究,提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价标准,探讨适当的支付方式,制定与互联网医疗服务相配合的服务付费编码;在医疗责任方面,针对互联网医疗发展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制定责任划分制度,明确各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并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或者医院进行试点。 
  孟群主任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发布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需要以需求为导向,在家庭医生签约、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健康管理等方面持续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需要规范有序的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的制定需要结合国家在鼓励“双创”方面的指导精神,并以“鼓励创新、守住底线、有序开放、试点先行”为原则。他强调,完备的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对于保障信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